10.3969/j.issn.1000-7326.2020.07.003
何谓本质直观——意识现象学方法谈之一
意识的法则可以通过本质直观来把握.这个定理是方法论现象学的原理.“本质直观”的概念提出和方法确立是胡塞尔意识现象学在哲学方法论上的一个重要贡献.胡塞尔借用数学和自然科学中的直觉主义方法来说明意识哲学家和各类精神科学家已经在意识、心理、精神领域中大量使用的方法,并对此加以有步骤的操作进程方面的细化论述.与意识现象学有关的两种本质直观类型是:反身地指向横向的意向行为或意识主体以及反身地指向纵向的精神历史(理解历史性).现象学的直观首先是指对意识流的横截面的本质直观.在此基础上,发生现象学还需要对意识流的源起和流向进行纵向的本质直观,即对意识流的纵剖面的本质直观.如果横向本质直观所涉及的是意识的横截面,亦即共时的、静态的意识本质结构,或胡塞尔所说的“横意向性”,那么纵向本质直观所指向的就是胡塞尔所说的“纵意向性”,即意识的纵剖面,或历时的、动态的意识本质发生.
本质还原、纵向—横向本质直观、纵意向性—横意向性、意识流的纵剖面—横截面
B089(哲学流派及其研究)
2020-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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