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20.05.003
马克思主义正义观何以是“马克思主义的”——对英美学者建构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批判性省思
一种正义观之所以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运用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思维方法,二是蕴含着以人民利益为基础的价值立场.二者必须兼而有之,不可偏废.由此可见,不论是R.G.佩弗代言的“罗尔斯式的马克思主义正义观”,还是G.A.柯亨偏废唯物史观的“社会主义的正义观”,抑或A.伍德着力论证的无涉价值立场的“马克思的正义准则”,都不可能是马克思主义正义观.马克思主义正义观从根本上说是唯物史观的思维方法与人民利益的价值立场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主义、正义观、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利益
B03(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重大项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研究”
2020-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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