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20.02.004
论马克思尊严观的主体性及其超越路径
西方“主体形而上学”尊严观的“主体”是一种自我意识的自我,它不仅是一种自足的实体,更是一种抽象化的“主体”.马克思不仅批判了“主体形而上学”尊严观的思维逻辑,更指出了由此造成的尊严主体的独断性、抽象性和孤立性.进一步,马克思从“单向化”“实体化”“非历史性”三个层面超越了“主体形而上学”尊严观的“抽象”主体性,确立了尊严的“具体”主体性,在解构的过程中确立了尊严的主体不再是自我意识或自我,而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处于社会关系中的历史性个人.这表明了马克思尊严观从意识哲学向实践哲学、由认识论向实践论、从抽象性到具体性的内在超越路径.
主体形而上学、尊严观、单向化、实体化、非历史性
B0-0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研究”;广东省教育厅“经济发达地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提升路径研究”
2020-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