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20.01.017
预备立宪公会与清季商法的编订
清季由绅商主导的预备立宪公会等百余个政商学团体合作编纂的《商法调查案理由书》,主要内容先后为清朝及民国北京政府采纳,且修订成为民国法律,取代前清商律.此事体现清季预备立宪时期,新兴的绅商阶层的势力膨胀以及在国家事务中的作为.在此过程中,预备立宪公会的作用尤为重要.其率先向上海商务总会、商学公会创议编辑商法草案,得到赞同后,即设立商法编辑所,负主持讨论编纂之责,并承担部分编纂经费.后又负责携编定的《商法调查案理由书》赴都禀部,以求采择.根据此案起草的《大清改订商律草案》为民国北京政府认可接受,也与该会的人脉渊源关系匪浅.
预备立宪公会、绅商、编纂、《商法调查案理由书》
K257;D929(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20-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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