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19.01.010
跨尺度治理中的政府责任和公众参与:以广东农村垃圾处理为案例
农村垃圾治理是一个跨尺度治理体系,高层政府、基层政府和村社组织在收集、集中、转运和处理等环节上的责任分工和权力配置及衔接情况决定治理绩效.改革开放40年来,广东农村垃圾治理经历了农村自发治理、镇村治理制度化、一般垃圾治理体系化三个阶段,治理结构实现了从完全依靠村社自我处理转向县镇两级政府和村社组织各司其职的转变,基本解决了垃圾围村问题.但是,广东农村垃圾处理仍然面临着巨大挑战,即如何实现向减量、分类和再利用为核心特征的可持续治理体系转型.强化高层政府在分类处理中的责任是实现转型的核心,同时也需要理顺基层政府的分类转运体系,激活公众参与在垃圾分类收集中的作用.
农村垃圾、跨尺度治理、政府责任、公众参与
D035-3(国家理论)
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环境治理中的政府责任和公众参与机制研究”15BGL146
2019-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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