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18.11.019
南京国民政府与收回长江航路标识管理权的争论
近代中国沿海、沿江航路标识主要由外人掌握,危害颇大.因此,收回航路标识管理权的呼声时有出现.在航业团体的推动下,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于1932年正式提出收回航路标识管理权建议,希望至少收回洋人管理的长江航路标识.该案提出后,南京国民政府当即举行收回长江航路标识会议,进行专题讨论.会议上,除财政部外,有关各部均表态支持交通部建议.财政部受海关总税务司意见左右,不赞成航路标识管理权从海关移转至交通部.由于海关洋员的阻挠,交通部提议收回长江航路标识的努力遭到失败.收回航路标识案的争论及其结果,反映出南京国民政府前期恢复国权运动的尴尬.南京国民政府既希望恢复国权,收回海关洋人代办事权,但又不得不考虑各方关系,最终让步于海关.
南京国民政府、长江、航路标识、海关
K262.9
湖南省教育厅基地项目“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条约关系转型研究”15K074
2019-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27-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