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18.11.015
政府应该反垄断吗——一个基础理论层面上的探讨
传统经济学中的垄断理论是政府反垄断政策的基础.但重新审视该理论发现,传统的垄断定义存在错误,而且在真实世界中并不存在经济模型中的“效率损失三角”,因此反垄断的经济学依据并不成立.垄断的实质是一个无所不在的竞争现象,垄断租是企业创新的目的,政府政策中的“鼓励创新”与“反垄断”在逻辑上无法共存.传统理论的错漏以及与现实的脱节,使得各国出台的《反垄断法》成为了政府干预市场的工具,破坏竞争,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交易费用.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没有出台《反垄断法》,但经济发展却举世瞩目.中国实践推翻了西方学界的反垄断共识,正是这一重要线索指引我们回归到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反思与探讨上.
垄断、效率损失三角、反垄断法、交易费用、中美贸易战
F038.2(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19-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