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17.09.016
万历朝鲜战争期间和平条件的交涉及其变迁
万历朝鲜战争期间有过持续4年之久的和平交涉期.在此期间,明朝和日本曾一度谋求以和平手段协调朝鲜半岛的冲突,重构东亚和平.关于当时的和平条件,明朝历经“封贡”之议,最后实施的是“只封不贡”,收回了原先许诺的“贡”,其对日条件变得更为苛刻;日本则以丰臣秀吉颁发的朱印状《大明日本和平条件》、《大明朝鲜日本和平条目》最为典型,其在和平条件上不断调整,有所妥协,但仍坚持对朝鲜的特殊优越地位,其外交活动既有回归东亚封贡体系的外在表象,又有提升其国际地位的实质内涵,然而并不为明朝所认可.东亚和平问题最终重新诉诸武力.
万历朝鲜战争、和平条件、《大明日本和平条件》、《大明朝鲜日本和平条目》
K248.3
2017-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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