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17.01.014
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下的税收体系构建
作为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反映了在历史和国家管理能力决定的制度框架下,不同社会群体及成员之间因复杂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经济和政治结果.在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下,政府征税的依据在于为社会成员提供能够满足其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从确立方式上看,政府征税必须经过代议机关同意是现代税收与封建专制课税的最主要区别.除取得财政收入、调节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的稳定与增长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征税完善社会成员的意愿表达和公共决策机制,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现代税收征管的基点是将纳税人视为接受服务的顾客,通过完善税收服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税收遵从水平是未来税收征管改革的方向.为保证地方政府的负责程度和治理能力,政府间税收划分应与支出职责相匹配并尽量减少对资源配置的扭曲效应,政府间转移支付主要发挥均等化作用.
现代财政、国家治理、税收体系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现代财政视阈下税收体系构建研究”16AJY021;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财政腐败的动因、效应及其治理:基于中国财政体制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15YJA790017
2017-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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