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15.12.006
市民权如何获得——基于地方流动人口治理创新经验
当前我国流动人口治理的核心在于让流动人口获得与本地人口同等的市民权利,但在财政联邦主义的体制安排下,流动人口的市民化成本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导致公民权利地方化、碎片化.文章通过对地方开放市民权的实践经验分析,认为理想的公民权利结构应该包括全国统一的国民待遇和城市特色的市民待遇两个部分,中央政府只有切实承担与其财权相匹配的事权,做实公民权和国民待遇,降低地方政府开放市民权的成本,才能真正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流动人口、公民身份、社会治理
C913;F669(社会学)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科学发展观视阈的文化改革发展研究"12&ZD002;"中国特色现代社会福利制度框架设计研究"15&ZDA050;广东省宣传文化栏目"文化育和谐"的阶段性成果
2016-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