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15.03.009
论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司法化困境及其出路
在制定与实施《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立法机关认为司法权介入行政机关人事纠纷会对行政机关效率的提升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无法获得司法救济.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公务员权利救济困难不利于行政机关“高效行政”“依法行政”目标的实现,公务员权利应当获得相对中立的“司法化”保障.
公务员、权利救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司法化
D621.5(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华东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探索研究专项基金项目WT1323001
2015-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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