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11.12.007
农地产权模糊化:—个概念性框架及其解释
通过对“公共领域”概念的扩展以及对产权模糊本质的揭示,总结我国农地产权模糊的制度演进与内在逻辑,并分析家庭经营背景下的农地产权模糊及其侵蚀,进而明确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基本方向:确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严格限制征用权的行使;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和农田保护的制度补偿.对“内部人控制”问题,必须切断官僚等级制度对土地产权的侵入,从而瓦解职位等级产权制度;改善土地产权的稳定性,遏制土地重新调整过程中的权力寻租和腐败问题 农地流转市场应该逐步转向以农户的完全土地承包权、而不是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础.
公共领域、农地产权、产权模糊、产权保护
F301.11(农业经济理论)
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IRT106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09JZD0022的阶段性成果.本文初稿曾发表于China Agricultural Economic Review 2009年第4期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