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11.06.008
粤港澳区域经济协调治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关系论——一个法哲学理念冲突与协调视角
从区域经济协调治理角度来看,粤港澳区域发展规划应当类似于“区域一体化”概念范畴,如何处理区域经济协调治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成为当前粤港澳区域经济发展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自然法学思想倡导“自然权利”和“人权”基本理念,充分尊重知识产权的个人权利;利益法学的核心概念将社会秩序的背后利益分为“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等.在区域经济协调治理确定的法律秩序范围内,区域经济协调治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关系的平衡关涉各方利益的协调,而找到平衡二者的路径、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对于粤港澳区域经济协调治理尤为重要.
粤港澳区域经济、协调治理、知识产权、冲突、协调
D923.4(中国法律)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粤港澳一体化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10wkjc05;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深化粤港澳合作中的法律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08JDXM82002的阶段性成果;并得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080430796
2011-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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