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07.08.012
不完全契约条件下的激励机制研究——基于广东村干部激励的实证分析
在不完全契约的委托-代理中,激励管理层努力工作的因素十分复杂,作为直接报酬中的工资收入的作用只是微弱的,主要的作用还在于其他方面的激励因素.村干部处于双重委托-代理的角色,其职能的定义非常宽泛,契约的不完全性非常突出,从而导致村干部的激励约束机制比较复杂.本文的研究发现,当前村干部的激励以间接激励及直接激励中的自我激励因素为主.
激励、不完全契约、村干部
F325.4(中国农业经济)
2007-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