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03.02.015
法律人类学研究述评
文章从梳理中外法律人类学的研究成果入手,对该学科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纲领性的论述。作者认为法律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应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法律与社会的层面,二是民刑法各部分法律本身的层面;在法律人类学的发展中,结构—功能主义、进化论、文化传播以及解释人类学等理论方法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法律人类学又提出了新法律多元理论。
法律人类学、研究框架、理论方法、法律多元
D9(法律)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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