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02.11.015
论辩证逻辑研究的思维方式
以(辩证)思维方式为研究对象的辩证逻辑,应围绕着对象的“内容”、“形式”以及两者相统一的“形态”展开。其“内容”是主客体关联的“逻辑格式”,“形式”是思维运演的“两条道路”,“形态”是思维运行呈现的“两种类型”。研究须立足于每方面“内在机制”的深入揭示。这样,辩证逻辑的研究成果才有别于哲学和形式逻辑,在科学研究的践行中,其作用的发挥才得以充分展现。
思维方式、逻辑格式、两条道路、两种类型、内在机制
B811(逻辑学(论理学))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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