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326.2001.08.021
论宪法限制财产权的两种形式
各国宪法对财产权都予以限制.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理论没有对这种限制予以分类,从而也就不能科学认识不同类型的限制应当具备不同的正当性基础,分别对应了不同的法律救济手段,更没有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辩证处理民主与法治的关系这一角度分析不同限制形式的现实意义.本文将宪法限制财产权的形式划分为两种,论述了它们的特征、区别和联系,简要阐述了这种划分对于我国法学理论发展和依法治国实践的重大意义.
宪法、财产权、法治、民主
D921(中国法律)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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