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138.2013.05.012
变动于政治与行政部门之间的政策问题建构权
在社会治理的发展史上,政策问题建构权一直处于变动之中,在不同的部门间移动.本来,政策问题建构权是一项立法权力,在民主的途径中自下而上地集中起来,集中到了立法部门.在政治—行政二分原则提出之后,政策问题建构和政策制定则被视作政治部门的权力,而行政部门则定位在政策执行的角色上.然而,在“新政”时期,行政权的扩张也使政府把手伸向了对政策问题建构权的争夺上.但是,当行政部门攫取了政策问题建构权时,人们则以行政部门的属性为由而将这一权力认定为管理权力.在20世纪后期公共行政的发展中,行政部门的政治属性再度得到确认,因而,政策执行也被看作是具有政治性质的行政活动,政策问题建构权的政治性质也同时得到了承认.
政治—行政二分、政策执行、政策问题建构权
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3-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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