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95.2017.04.023
“营改增”后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探讨
“营改增”后,作为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主体税种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即地方税收收入大幅缩减,地方政府的财力不能满足事权的需要,地方财力严重不足,迫切需要加快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建设.本文就“营改增”后我国当前税收制度以及“营改增“改革的现状,指出地方政府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如何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建议.
营改增、地方税体系、营业税
F812.42;F275;D922.22
2017-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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