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3X.2021.11.013
秦汉时期的法律用语考略 ——以出土简牍中的"与盗同法"为例
尽管秦汉时期仍处于中华法系的草创阶段,但在"盗罪"的犯罪性质、定罪量刑的原则与标准、刑罚体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已经较为成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与体系.正是基于这一点,"与盗同法"作为秦汉律中固定的法律术语,扩大了"盗罪"法律规定的适用,按照"以赃论罪"的原则,将有关财物类犯罪的罪行规定从其他规定中剥离出来,为待定犯罪行为的判罚提供法律规定,构建了以"盗罪"为中心的财物性犯罪的定罪量刑体系.
秦汉时期;法律用语;与盗同法;坐赃为盗;以赃论罪
K232(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21-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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