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3X.2021.02.004
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坚持以什么思想理论为指导,是文化建设的首要问题.长期以来的文化建设,我们是在思想自觉的层面上遵循马克思主义,未以制度保障赋能.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代表党中央第一次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作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根本制度提出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一项根本制度提出来,这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从社会变迁的视角来看,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具有必然性.这个命题的提出,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就是我们面临全球化、互联网、市场化所带来的挑战.从政治社会化诉求来考察制度执行的现实,成绩固然可圈可点,但还存在若干"不到位"情况.以理论对话现实建构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的实践逻辑,我们可以把其概括提炼为"一二三":"一"指强化一个执政理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理念,这是前提;"二"指把握两条传播规律——提升传播可信性效果和传播精准化程度,这是关键;"三"指夯实三个重点阵地——"学校""单位"和大众传媒,这是重点.
意识形态、社会变迁、文化领导权理论、人的社会化理论、传播效果理论
D616(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20年度全国地方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调研课题;2020年福建省重点课题"构建完善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制度体系研究"子课题"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2021-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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