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3X.2018.07.011
网络文化视域下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
数字网络时代,网络文化依靠互联网应运而生.在网络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数量不断上升,并且呈现链条化、治理难度大等特性.目前,我国刑法对网络文化发展中的知识产权犯罪规制存在一定困境,主要表现为规制边界不明、入罪困难、罪名适用不当、刑罚局限等.为了顺应网络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有必要通过明确治理范畴、降低入罪门槛、完善罪名体系、加大刑罚力度等措施,不断强化刑法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制,健全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体系.
网络文化、知识产权、刑法
DF523(民法)
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项目SS16-C-24
2018-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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