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3X.2016.03.011
海上共同开发管理模式比较及中国的选择
海上共同开发管理模式建立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包括必备的法律要素和可留作后期调整的要素。不同的海上共同开发管理模式是由国家间对关键法律要素安排的差异决定的。海上共同开发的管理模式大致可分为代理制模式、超国家管理模式、联合经营模式三种基本类型。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分别有国家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随着海上共同开发实践的发展,管理模式呈现出三个发展趋势:传统代理制模式已经被逐渐淘汰;超国家管理模式建立虽较为困难,但进入21世纪后却被更为密集地采用;联合经营模式最常采用,合作方式较为多元。中国若与邻国海上共同开发,联合经营模式是更为有效的选择,该模式下也宜建立更为机构化、常设性的联合管理机构。
海上共同开发、法律要素、管理模式、发展趋势、中国的选择
F740(国际贸易)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3JZD039
2016-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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