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3X.2014.09.012
从行政分割到协同治理: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机制创新
我国现行行政体制的分割性和流域水污染属地化治理的特征打破了流域水环境的整体性,使得流域水污染治理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地方政府的自利化倾向在分割治理体制下强化了地方利益,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矛盾突出,最终导致“公地悲剧”---流域水污染治理失效。如何在实现集体理性的同时满足流域各级政府的个体理性,实现激励相容,必须打破流域水污染治理的行政分割,实现政府间的协同治理。因此,在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的政策取向中,一是要强化流域管理机构的权威,二是要建立科学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三是要构建流域水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
流域水污染、行政分割、协同治理
C915(社会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2XJC790008;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面上项目2011FZ085;2012FB145
2014-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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