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3X.2014.08.009
论完全代孕中子女身份归属的法律认定——从“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出发
完全代孕是指由受术妻子提供受精卵,由代理孕母孕育分娩子女的过程.完全代孕所生子女身份归属的认定应以“子女最佳利益”为指导原则.学界关于代孕所生子女身份归属的认定标准有“分娩说”“当事人意愿说”“子女最佳利益说”和“血缘说”.四种学说各有利弊,都不足以作为代孕子女身份归属的法律标准.本文在综合各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修正的意思表示说,即在国家公权力监管下,基于子女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尊重当事人意思自由的同时对意思自治进行必要限制.
完全代孕、子女最佳利益、判断标准、修正的意思表示说
DF51(民法)
2014-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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