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3X.2014.07.005
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中的责任保险制度
人类自身的活动行为是社会风险的根本源头,而大规模侵权则是社会风险中的一个极端,传统的侵权责任法已经无法适用于维护大规模侵权的受害者,通过责任保险制度来维护大规模侵权受害的权益具有可行性。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保证人们的权益,在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中应用责任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就责任保险制度在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中的现实可行性以及必要性进行分析。
责任保险制度、大规模侵权、可行性、必要性
D922.28(中国法律)
201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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