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3X.2013.05.020
“N·眼/口”的配同组配及使用差异
“N.眼/口”这一对配同组配可以证明:形式上的配同组配反映语义特征的共性与差异.语义特征共性是配同组配存在的前提,而语义特征差异则决定配同组配存在的价值.“眼”与“口”不同语义特征也影响二者的语法功能,“口”因此具有准方位标属性.
"N·眼/口"、配同组配、语义特征、准方位标
H043(语法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BYY06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1JZD036
2013-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