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3X.2012.12.011
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视角
针对我国刑事二审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发回重审的制度而言,通过反思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应树立无罪推定原则为中心,以取消“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规定,直接改判“事实不清”的案件和限制发回重审的次数为策略,构建我国的刑事二审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制度.
刑事二审、发回重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D924.13(中国法律)
2012年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河南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维稳问题研究——以纠纷的解决为例"
2013-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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