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3X.2007.03.013
论贩卖毒品罪的连续关系
贩卖毒品罪常常以多次实施为表现形式,究竟成立单纯一罪还是连续关系的包括一罪,在理论和实务上仍有待澄清.连续犯的一般理论确立了认定连续关系的基本条件,具体到贩卖毒品罪连续关系的认定中,还需要考虑所贩卖的毒品是否种类相同、行为方式是否相同等因素.另外,贩卖毒品行为人先后实施的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之间不能成立连续关系.
贩卖毒品罪、单纯一罪、连续关系、行为类型
D914(法学各部门)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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