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3X.2006.05.009
公正抑或效率——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问题研究
我国目前正在起草行政程序法,虽然面临诸多的问题,但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问题是最为重要的问题,不但体现立法者的价值取向,而且决定行政程序法的目的意义.现代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正模式,二是效率模式.笔者认为,对于我们的行政程序法来说,当公正与效率发生矛盾时,应侧重选择公正模式,即作出公正优于效率的明确安排和选择.
行政程序法、目标模式、公正
D9(法律)
2006-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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