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3X.2004.04.010
论非营利组织的公共责任机制
公益活动不仅是志愿者的利他主义行为,而且负有组织和动员公民的爱心为最需要者做好事的任务.非营利组织公共责任的缺失必然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招致公众的不满,资源的减少,损害公益活动所追求的社会目标.因而,必须加强非营利组织的公共责任.
非营利组织、公共责任、公共责任机制、自律、他律
D922.29/DF41(中国法律)
2004-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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