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23X.2003.04.011
我国公共组织的性质与功能论析
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包括国家机关的公共行政(广义)管理与非政府公共部门的中间事务管理两大部分.从组织系统来看,前者包括行政(狭义)、立法、司法机构,称为政府(广义)组织;后者包括事业单位、社区管理型组织、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二者统称为公共组织.公共组织具有公共性、社会性、合法性、服务性、非营利性、民众参与性、公开性与服务功能、经济功能、政策与法律功能、社会保障功能.
公共组织、政府组织、非政府公共组织、性质、功能
D035(国家理论)
2003-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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