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法典编纂对代理立法例及体系的重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4434.2020.02.002

论我国民法典编纂对代理立法例及体系的重构

引用
我国以往对代理实行多头分散立法,代理制度仍然规范零乱、重复交叉,缺乏系统性.《民法总则》仅仅规定了显名代理,并未革新代理规范体系.民法典分编编纂仍应坚持对两大法系理论的融合吸收,接受英美法具有包容性的代理概念,其外延除显名代理外还包容隐名代理、不披露被代理人身份的代理及其他代理;代理规范的结构安排则应以大陆法系民商合一的法典为鉴.按照民法典+特别单行法并存的体例,民法典规定民商共同适用的代理规范与商事代理的一般规范,单行法则规定特殊行业或职业的代理规范,形成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的代理法律体系.于民法典内,该体系能实现逻辑自洽;于民法典外,则与特殊的代理规范遥相呼应,互相配套,发挥有效的协同调整功能.

民法典、代理、立法例、体系、重构

43

D923.99(中国法律)

2020-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1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学术论坛

1004-4434

45-1002/C

43

2020,43(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