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9.02.004
如何理解商行为?
商法的概念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进行理解,狭义的商法是商法总论意义上的商法,其内容包含商人、商行为及与商人密切相关的商号、商事账簿、商事登记等的规则;广义的商法还包括商事单行法.应当将商行为的概念限定在商法总论的范畴内,与民法典中的民事法律行为规则相对应,这正是商法作为民法特别法的典型体现.原则上,具体商行为规则的适用仍然首先要以商人身份的确定为前提,商行为规则是为商人所制定的特别规则.《民法总则》并未给商人和商行为留下规则空间,从商行为法的角度,我们需要制定《商法通则》,以对应未来《民法典》中体现于债法和物权法的民事法律行为规则.
商行为、商主体、民商合一、民商分立、商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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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9(中国法律)
2019-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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