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7.05.003
清代国家对贵州民族地区的法律治理
清代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尤为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治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清王朝对于贵州民族地区的法律治理,在遵循“因俗而治”统治策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生产、生活领域适用了相宜的法律治理手段.对于涉及封建统治基本秩序的刑事法律领域积极地引入国家法;而对于被官府视为“细务锁故”的民事法律领域则为当地少数民族习惯法保留了一定的适用空间;在纠纷解决机制中,依据纠纷的不同类型,作出灵活的规定等.
清代、贵州民族地区、因俗而治、法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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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9;DF08(法的理论(法学))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元明清时期国家政权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的法律控制研究”15BMZ012
2018-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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