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7.01.021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实施中政府事前监管的法律完善
政府事前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食品安全投入市场的首要屏障,是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市场净化的关键途径.政府事前监管也称事前审批,是通过设立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认证等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准入资格的方式,来阻止不合格的食品及食品经营生产者进入市场.但不健全的制度设计影响食品安全标准和认证制度本身功能的发挥.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度的完善主要体现为明确影响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因素、强化监督机制以解决部门利益化倾向问题,以及行业标准在整个标准体系中地位的确立和具体适用的规范.在食品安全认证制度改革方面,应突出认证体系的规范、强化政府在认证中的作用与责任,并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多元化的认证机制.
食品安全、法律实施、政府监管、事前监管
40
D922.294(中国法律)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实施研究”15JZD009;陕西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食品安全风险中的信息规制”2014ZD11
2017-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3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