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6.12.019
《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六十条之评价——兼谈专利权保护的强化问题
“送审稿”第六十条未合理确定需要公权力介入的群体侵权、重复侵权和其他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对于没收这一强制措施缺乏规定,有关罚款数额的规定不够协调.就立法者意图解决的强化专利权人权益保护的问题而言,该条规定实际上很难发挥较大的作用,而是应当让位于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法定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等民事救济措施.
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六十条、专利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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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2(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滥用中的利益平衡问题研究”HBFX124;江苏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江苏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30920140122012;No.30916014111资助成果
2017-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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