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6.04.011
金融中介机构法律监管机制研究
民间金融机构的成长是市场成熟之必然结果,加强“看门人”群体管制则是实现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政府监管与行业监管并进是解决当下监管困境中法律规则粗泛、中介行业恶性竞争、雇用机制设计空缺、行业及从业人员道德伦理滑坡等问题的关键.完善“看门人”制度应从建立健康高效的金融市场角度出发,以服务社会的责任理念为指引,以严格的治理规则设计为方向,以渐进式改革模式作为完善金融中介机构法律监管机制的实现路径.
中介机构、功能、比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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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2.1(金融、银行)
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中民间借贷规范化研究”12YJC820014;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吉林省互联网金融业风险依法治理研究”2015A11
2016-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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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