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6.02.014
犯罪之间的界限与区分问题探究
我国刑法理论在此罪与彼罪的区分上存在一定问题:或者机械套用四要件且只做简单比较,得出的区分标准往往只是一般性的,丧失理论指导意义;或者否定此罪与彼罪区分的理论探讨,主张不必讨论犯罪之间的界限,只要正确解释犯罪的各个构成要件,并运用想象竞合犯的理论就能准确适用刑法条文.文章认为,犯罪之间的界限是客观存在的,探讨此罪与彼罪的区分也是必要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罪与罪在模糊地带上的根本区分”的新观点,即犯罪之间的区分应限于罪与罪在易混难辨的模糊地带上的区分,而决定犯罪之间区分的关键在于两罪之间的互斥性要素.
犯罪界限、犯罪区分、模糊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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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2016-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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