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5.12.012
亲属免证特权:究竟谁的权利谁之义务
亲属免证特权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8条初步确立了亲属免证特权.然而,由于立法规定的模糊性和不完整性,仅强制将亲属免证特权归属于亲属证人,而未对被追诉人的亲属免证特权予以必要的关注.同时,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亲属免证特权与被告人质证权之间的冲突、亲属免证特权的适用主体过于狭窄、立法缺乏例外规定等问题.为了更好地理解和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88条之规定,在明确权属方面:应当明确规定亲属免证特权的权属、合理定位亲属免证特权的法律性质以及重新划定亲属免证特权的主体范围;在保障权利方面:应当摈弃单一的诉讼目的,树立多元化的诉讼价值观、确立直接言词原则以及设立相应的告知程序.
亲属免证特权、质证、证人、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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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刑事诉讼法解释学的原理及运用研究"14AFX014
2016-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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