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5.11.023
电影产业融资之困境与出路——以未来著作权质押为视角
电影产业长久以来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其根源在于影视企业无法提供相应担保,故无法获得贷款;而在传统的电影融资模式中,著作权质押和票房收益权质押各有缺陷,无法适应现实需求.按照著作权取得规则,拍摄中的电影作品符合未来著作权的特征.从域外立法和我国区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视角出发,未来作品著作权具有可让与性;同时,拍摄中的电影作品在本质上属于民法上的期待权,虽然立法并未承认期待权的概念,但比照在建工程抵押的操作模式,完全可以构建我国的期待权质押机制,以此解决电影产业融资困境.
电影产业融资、未来著作权、可让与性、期待权质押
38
G124(中国)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中青年项目14SFB30026;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7批面上一等资助2015M570351;2014年度华东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
2016-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