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4.09.021
论司法审查行政裁决的强度——基于商标行政裁决“循环诉讼”的分析
回归权力的本质,商标行政裁决权是一种法律委任给商标评审委行使的司法权.法院对商标权属的司法裁判是委任权力的回收和司法权力的继续行使,施以合理性审查强度、直接裁判行政裁决案件所涉及的民事争议,具有十分的正当性,且有利于商标行政裁决争议的实质性解决.
行政裁决权、委任司法权、司法审查权、司法审查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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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行政法)
2015-03-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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