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4.03.026
论刑法与交通行政法的协调与衔接——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为视角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法》是交通行政法的代表性法律,在国家管理社会关系中,它们与刑法在调整内容上存在着交叉或重合.尽管在立法目的和立法形式上彼此协调一致,但在行政刑法条文、超限、追逐竞驶及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却有不协调之处.消除法律间不协调的具体方式是立法上修改法律条文,执法上进行相应衔接.
刑法、交通行政法、协调、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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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D922.296(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现代风险的治理与非传统安全的刑法保障”13AFX01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2013B1801
2014-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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