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2.11.011
死亡损害赔偿额的算定——以法经济学的分析为视角
基于法经济学中理性经济人、效用最大化和稀缺性三个基本假设,在波斯纳定理、帕累托最优标准、成本效益理论、科斯定律和制度变迁理论的指导下,对死亡损害赔偿和法律适用等问题予以法经济学的分析解释和制度重构,以使死亡损害赔偿的算定有效证成社会成本的最小化,并提供一种可达最优预防水平的激励机制.
生命权、死亡赔偿、损害的算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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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9(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09XJA820010的阶段成果
2013-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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