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2.05.015
试论《反假冒贸易协议》的达成对我国的影响
2010年底《反假冒贸易协议》正式文本已经成形,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分别是民事执行、边境措施、刑事执行和数字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执行.该协议虽标榜为TRIPS协定的执行细则,但事实上其实体内容有许多超TRIPS协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内容.虽然中国未加入该协议,不受该约定的约束,但协议的缔约国都是中国的主要贸易国,且协议很多内容直指中国,《反假冒贸易协议》势必对我国产生一定影响.文章有两个写作目的:第一,分析《反假冒贸易协议》和TRIPS之间的异同;第二,探讨《反假冒贸易协议》对我国出口贸易可能会造成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反假冒贸易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比较研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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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国际法)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资助2011JS066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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