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1.05.020
加拿大的法律教育和职业准入
两大法系并存及各省法律的相对独立决定了加拿大法学教育的双轨制和多元性,以培养律师为主的教学定位又决定了其法学教育的职业性,但加拿大的法学院并未因此忽视理论教育,以引导加拿大法律发展方向,保证未来法官和律师不会只遵循判例而固步自封.其教学与实践互动方法,根据市场动态调整法学培养规模,职业准入时既对外开放又适当设置门槛以保护本国的法律服务市场的做法,也有很好的借鉴价值.
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理论教育、实践教育、职业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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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3(各国法律)
西南政法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重点项目和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0831045
2011-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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