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侵权损害赔偿的新发展——以2009年《非法干扰公约》为中心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4434.2011.04.022

航空器侵权损害赔偿的新发展——以2009年《非法干扰公约》为中心

引用
"9.11"事件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使国际民航组织改变了<罗马公约>的现代化方式,将航空器因一般风险致第三方损害和航空器因非法干扰致第三方损害单独立法,并最终通过了两个公约.<非法干扰公约>规定了运营人的严格赔偿责任、国际民用航空赔偿基金、赔偿限额等内容.由于非法干扰航空器致第三方损害事件的发生概率较低,且公约背离了一般侵权法规则和实践,未能平衡保护第三方利益与航空业发展两者间的关系,增加公约生效的难度.

非法干扰、航空器、第三方、损害赔偿

34

DF0(法的理论(法学))

2011-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03-10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学术论坛

1004-4434

45-1002/C

34

2011,34(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