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11.02.031
后单位时代传统单位制社区重建问题新解——基于山东济南某国有企业单位社区的考察
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城市社区发展开始了从单位制向社区制的转型,推动这一进程的重要工程便是"社区建设".这一工程的实施是建立在传统单位制社区业已解体且不具备城市社会职能的理论预设之上的.但实际上,部分单位制社区并没有随单位体制的瓦解而骤然消解,而是在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之后仍然继续作为城市微观生活组织的社会空间基本单位,因此,单位制社区不应被简单地排除在社区建设的规划之外,而是应从其发展的现实和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出发,实现对这一社区的改造和重建.
单位制、单位制社区、社区重建、社区意识、居民参与
34
C912.81(社会学)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基金200903097;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
2011-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3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