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09.10.013
壮族传统都老制的村民民主自治特征
历史上的壮族农村地区曾普遍存在着一种社区自治制度--都老制.都老制以民主选举、民主立"法"、民主议事以及民主监督等为自治的核心内容,充分地体现其民主本质,是一种具有民主特征的乡村社区自治制度.民主不是舶来品,在壮族传统都老制的村民自治,"原生态"的民主,已经深深地扎根于壮族乡村的土壤里.
壮族传统、都老制、村民自治、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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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8(国家行政管理)
2009-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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