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434.2009.06.018
公法的私人法益诉求及我国公法制度的完善
个人是真正的法律主体,私人利益间关系是公法的始源性利益关系,公法以实现和保障私人法益为根本诉求.公共法益是实现私人法益的工具,是私人法益的派生物.私人法益优先是公法的普遍原则,公共法益优先原则是公法的特殊原则.回应公法的私人法益诉求,我国公法制度应该确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公共法益的边界,强化对公共权力的制衡,确立私法责任优先原则.
以人为本、私人法益、私人法益优先、公共法益优先、公法私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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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中国法律)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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